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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立贵、武陵区柳荷百货商店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702执恢3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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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702执恢395号
  • 案件名称

    毛立贵、武陵区柳荷百货商店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常德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
  • 当事人

    毛立贵;武陵区柳荷百货商店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702执恢395号武陵区柳荷百货商店、毛立贵:申请执行人武陵区柳荷百货商店与被执行人毛立贵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原执行案号(2020)湘0702执2740号],于2021年9月24日已经按照本院作出的(2019)湘0702民初3099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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