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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朋宏、覃宇文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524执12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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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524执1271号
  • 案件名称

    陈朋宏、覃宇文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织金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织金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
  • 当事人

    陈朋宏;覃宇文;六盘水汇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524执1271号陈朋宏、覃宇文、六盘水汇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朋宏与覃宇文、六盘水汇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8日立案执行,立案后,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需长期履行。依照《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申请执行人和申请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需要长期履行的,以终结执行方式报结。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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