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何珍娥与被执行人汉寿县丰家铺乡人民政府、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丰家铺镇龙津社区居民委员会、陈新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首次执行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2021)湘0722执17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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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722执1745号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何珍娥与被执行人汉寿县丰家铺乡人民政府、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丰家铺镇龙津社区居民委员会、陈新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首次执行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汉寿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汉寿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何珍娥案件缘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722执1745号本院于2021年9月24日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何珍娥与被执行人汉寿县丰家铺乡人民政府、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丰家铺镇龙津社区居民委员会、陈新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一案,已于2021年9月26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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