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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建筑节能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黑1086执恢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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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黑1086执恢106号
  • 案件名称

    东宁建筑节能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黑龙江省东宁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东宁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
  • 当事人

    东宁建筑节能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黑龙江省东宁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黑1086执恢106号申请执行人崔志悦申请执行与东宁建筑节能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房屋回迁安置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东宁建筑节能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交付13514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崔志悦。申请执行人崔志悦自愿放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人崔志悦交纳执行申请费102.71元,现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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