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康、孙常燕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927执保3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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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0927执保323号案件名称
刘先康、孙常燕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台前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台前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刘先康;孙常燕;河南台前农村商业银行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台前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927执保323号河南台前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孙晓敏、刘先康、孙常燕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于2021年9月22日立案,于2021年9月23日对孙晓敏、刘先康、孙常燕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将孙常燕名下银行账户余额82.51元予以冻结,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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