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加龙、朱爱勇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813执恢3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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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813执恢390号案件名称
张加龙、朱爱勇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淮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张加龙;朱爱勇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13执恢390号张加龙、朱爱勇:张加龙申请执行朱爱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67738元,现已全部执行到位。执行费916.00元已执行到位。至此,张加龙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苏0813民初131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全部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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