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七生民间借贷纠纷司法拘留司法制裁决定书(2021)湘0621司惩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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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621司惩130号案件名称
陈七生民间借贷纠纷司法拘留司法制裁决定书审理法院
岳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岳阳县案件类型
司法制裁案件审理程序
司法制裁审查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陈七生案件缘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决 定 书(2021)湘0621司惩130号被拘留人:陈七生,汉族,男,1972年6月6日出生,岳阳县人,住岳阳县。本院在执行(2021)湘0621执402号申请执行人易岳祁与被执行人陈七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易岳祁拒不申报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百四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如下:对易岳祁拘留十五日。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口头或者书面向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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