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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海满、天津晟合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津0116执恢36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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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津0116执恢3658号
  • 案件名称

    何海满、天津晟合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天津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
  • 当事人

    何海满;天津晟合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津0116执恢3658号申请执行人:何海满。被执行人:天津晟合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何海满与天津晟合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20)津0116执9765号、(2021)津0116执恢3658号,执行依据(2020)津0116民初17957号民事调解书。此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员  刘立刚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书记员  闫志亮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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