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义飞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623执9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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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623执985号案件名称
张义飞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贵州省石阡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贵州省石阡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张义飞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石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623执985号被执行人:张义飞,男,贵州省石阡县人。本院移送执行张义飞罚金一案,执行标的为2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张义飞亲属张鱼望代为履行了2000元。至此,本院移送执行的(2019)黔0623刑初66号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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