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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凯、刘平华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624执1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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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624执1226号
  • 案件名称

    陈凯、刘平华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湘阴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湘阴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
  • 当事人

    陈凯;刘平华
  • 案件缘由

    物权保护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624执1226号刘平华:关于陈凯、邹文婷申请执行你(或你单位)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湘阴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湘0624民初264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你应履行将原湘阴县柠檬酸厂宿舍的平房腾空,在执行过程中,你已履行完毕,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应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盛哲霖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熊 俊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湘0624执1226号陈凯、邹文婷:关于你们申请执行刘平华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你们申请执行的湘阴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湘0624民初264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内容,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刘平华已经执行腾空义务,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应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盛哲霖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书记员熊俊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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