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国、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04执29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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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204执2927号案件名称
周建国、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吉林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周建国;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04执2927号周建国:本院于2021年9月28日立案执行的(2021)吉0204执2927号申请执行人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与被执行人周建国罚金、追缴违法所得一案,依据(2021)吉0204刑初100号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周建国应缴付罚金、追缴违法所得20000元的义务。因被执行人周建国已全部缴纳,故被执行人周建国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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