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桂林、林玉莲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406执4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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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406执484号案件名称
汤桂林、林玉莲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汤桂林;林玉莲;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406执484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与被执行人汤桂林、林玉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于2021年4月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已生效的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2020)湘0406民初1528号民事调解书,要求被执行人汤桂林、林玉莲履行该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审查立案后,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汤桂林、林玉莲已自动向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履行偿付本案借款本息等义务,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已于2021年9月14日向本院申请结案。本案已于2021年9月29日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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