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某离婚纠纷民事一审民事通知书(2021)辽1005民初524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1005民初524号案件名称
薛某离婚纠纷民事一审民事通知书审理法院
辽阳市弓长岭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辽阳市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薛某案件缘由
离婚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阳市弓长岭区人民法院受 理 案 件 通 知 书(2021)辽1005民初524号薛某:你(单位)诉徐丽关于离婚纠纷一案的起诉材料收悉。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诉讼过程中,你(单位)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可以与对方当事人自行和解;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你(单位)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二、到我庭时应当已缴费,如未缴纳会另发催缴通知。附: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一份(举证期限:30天)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zdqz立案审查表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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