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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忠容留他人吸毒罪刑罚变更刑事决定书(2021)吉0681刑更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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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681刑更3号
  • 案件名称

    王国忠容留他人吸毒罪刑罚变更刑事决定书
  • 审理法院

    临江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临江市
  •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刑罚与执行变更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王国忠
  • 案件缘由

    容留他人吸毒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临江市人民法院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1)吉0681刑更3号 罪犯王国忠,男,1970年3月11日出生,户籍所在地及居住地: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2021年6月18日本院作出(2021)吉0681刑初22号刑事判决,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罪犯王国忠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宣判后,罪犯王国忠以需要住院治疗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经查,罪犯王国忠经白山市中心医院组织专家诊断:罪犯王国忠患高血压3级(很高危),且合并靶器官受损。符合保外就医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将罪犯王国忠暂予监外执行。  二O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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