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瑞、万鑫精工(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82执保381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182执保381号案件名称
禹州市瑞、万鑫精工(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宁乡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宁乡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禹州市瑞;万鑫精工(湖南)股份有限公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万鑫精工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82执保381号万鑫精工(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禹州市瑞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人万鑫精工(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禹州市瑞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一案,万鑫精工(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日立案申请保全的(2021)湘0182财保160号民事裁定书,要求保全被申请人禹州市瑞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财产,按照申请保全的标的和要求,已于2021年9月7日保全完毕。宁乡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来自: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