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祥松、刑事庭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802执10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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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802执1010号案件名称
李祥松、刑事庭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张家界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李祥松;刑事庭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802执1010号刑事庭、李祥松:本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的被执行人李祥松罚金一案,被执行人李祥松已将应缴纳的罚金履行完毕,特此发出结案通知书。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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