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熊、王燕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524执10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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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0524执1040号案件名称
杨熊、王燕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叙永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叙永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杨熊;王燕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524执1040号申请执行人:杨熊被执行人:王燕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川0524民初1389号民事判决书,受理了杨熊申请执行王燕给付抚养费婚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杨熊申请执行的金额为19600元。执行过程中,本院将依法扣划到的被执行人王燕的银行存款1173.28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杨熊后,申请执行人杨熊鉴于被执行人王燕患有精神疾病,自愿放弃申请执行的剩余金额。至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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