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平、龚雪平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晋1030执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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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晋1030执182号案件名称
范县平、龚雪平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大宁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大宁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范县平;龚雪平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大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晋1030执182号范县平:范县平与龚雪平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69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69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23日将该款转付给范县平。至此,范县平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晋1030民初291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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