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庆玉、马德春劳动争议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12执保5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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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112执保517号案件名称
滕庆玉、马德春劳动争议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滕庆玉;马德春案件缘由
劳动争议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12执保517号马德春:关于你与滕庆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以(2021)吉0112执保517号立案执行。经查询滕庆玉名下暂无可供执行财产。现通知你:本案以“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方式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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