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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兴旺、苏杨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1323执1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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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川1323执1219号
  • 案件名称

    刘兴旺、苏杨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蓬安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蓬安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
  • 当事人

    刘兴旺;苏杨
  • 案件缘由

    物权保护纠纷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蓬安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1323执1219号刘兴旺、苏杨: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刘兴旺与被执行人苏杨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2021)川1323执1219号,经执行,被执行人苏扬已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支付义务给付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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