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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秀芬、长春信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04执恢3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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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104执恢330号
  • 案件名称

    钟秀芬、长春信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长春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
  • 当事人

    钟秀芬;长春信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案件缘由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04执恢330号钟秀芬、长春信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钟秀芬与长春信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的(2017)吉0104民初498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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