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玉丽、刘树利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黑1086执801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黑1086执801号案件名称
柴玉丽、刘树利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黑龙江省东宁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东宁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5 0:00:00当事人
柴玉丽;刘树利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黑龙江省东宁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黑1086执801号关于申请执行人柴玉丽与被执行人刘树利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刘树利应给付申请执行人柴玉丽赔偿款11803.92元、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510元,负担案件受理费120元,合计12433.92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刘树利给付申请执行人柴玉丽12433.92元。被执行人刘树利交纳执行申请费85元。本案自动履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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