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段全福、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281执3414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281执3414号
  • 案件名称

    段全福、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盘州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盘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
  • 当事人

    段全福;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劳动争议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盘州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281执3414号段全福、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段全福申请执行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了全部义务。现本案已执行完毕,本院已依法结案。特此通知承办人包润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唐明权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