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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宇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刘邦康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03执58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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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103执5809号
  • 案件名称

    长沙宇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刘邦康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长沙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
  • 当事人

    长沙宇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刘邦康
  • 案件缘由

    服务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03执5809号长沙宇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刘邦康:本院执行的长沙宇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刘邦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该案已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予以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承办人:李武书记员  :郭兴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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