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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强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12执4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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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112执495号
  • 案件名称

    吴强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长春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
  • 当事人

    吴强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12执495号吴强、林长兴申请执行人吴强与被执行人林长兴支付令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043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还款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已于2021年9月29日将全部执行款给付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结案申请。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0112民督16号支付令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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