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区支行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0111执77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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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皖0111执7705号案件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区支行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合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区支行;田亚东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0111执7705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区支行、田亚东:关于本院执行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区支行与田亚东金融借款合同一案,现该案已按(2019)皖0111民初6996号民事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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