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沐川县支行等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1129执3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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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1129执305号案件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沐川县支行等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沐川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沐川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沐川县支行;黄梁峻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沐川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1129执305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沐川县支行、黄梁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沐川县支行与黄梁峻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481.6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531.62元,其中,案款6456.62元、案件受理费25.00元、执行费5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5日将案款转付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沐川县支行,案件受理费、执行费已付至本院。至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沐川县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1129民初177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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