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象小、米文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223执4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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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223执465号案件名称
舒象小、米文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辰溪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辰溪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舒象小;米文;肖典奉;陈祖贵;米银改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辰溪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223执465号舒象小、米文、肖典奉、陈祖贵、米银改: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舒象小与被执行人米文、肖典奉、陈祖贵、米银改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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