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晏友宝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1322执47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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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1322执4753号案件名称
浙江银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晏友宝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沭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浙江银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晏友宝;鲍恩娟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1322执4753号晏友宝、鲍恩娟:浙江银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苏1322民初11219号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你追偿权纠纷纠纷一案,晏友宝、鲍恩娟已于2021年9月8日将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现本院对此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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