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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少辉罚金首次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陕0324执4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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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陕0324执432号
  • 案件名称

    东少辉罚金首次执行结案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扶风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扶风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
  • 当事人

    东少辉;东少辉
  • 案件缘由

    罚金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¹ãÖÝÊÐÖм¶ÈËÃñ·¨Ôº扶风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陕0324执432号东某某:东某某没收作案工具执行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对作案工具某牌照奔驰轿车一辆予以没收,交由财政部门予以处理。至此,本院(2020)陕0324刑初5号判决书对东某某作案工具的没收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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