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文华、怀远县人民法院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0321执42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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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皖0321执4264号案件名称
贾文华、怀远县人民法院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怀远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怀远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贾文华;怀远县人民法院;怀远县人民法院包集法庭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0321执4264号怀远县人民法院包集法庭、贾文华:关于申请执行人怀远县人民法院包集法庭与被执行人贾文华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15日立案执行,现因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的规定,此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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