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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文果、王小军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陕0925执3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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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陕0925执302号
  • 案件名称

    邱文果、王小军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陕西省岚皋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陕西省岚皋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
  • 当事人

    邱文果;王小军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陕西省岚皋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陕0925执302号邱文果、王小军:申请执行人邱文果与王小军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岚皋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陕0925民初469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邱文果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给付借款20000.00元、本案执行费200.00元。本院依法受理。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协商约定用被执行人的公积金存款来抵付借款20000.00元。被执行人缴纳本案执行费200.00元.至此,邱文果申请执行的(2021)陕0925民初46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岚皋县人民法院(2021)陕0925民初469号民事调解书已执行完毕,于2021年9月15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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