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李先新、新乡县新时代学校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721执1115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豫0721执1115号
  • 案件名称

    李先新、新乡县新时代学校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新乡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新乡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
  • 当事人

    李先新;新乡县新时代学校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新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721执1115号李先新、新乡县新时代学校:李先新与新乡县新时代学校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4547.6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5415.63元(含诉讼费、执行费)。李先新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721民初69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