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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阡县人民法院、吴学军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623执1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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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623执1231号
  • 案件名称

    石阡县人民法院、吴学军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石阡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石阡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
  • 当事人

    石阡县人民法院;吴学军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石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623执1231号吴学军(被执行人):石阡县人民法院与吴学军罚金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000.00元,至此,石阡县人民法院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4)石刑初字第99号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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