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人民法院、吴学军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623执1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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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623执1231号案件名称
石阡县人民法院、吴学军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石阡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石阡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石阡县人民法院;吴学军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石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623执1231号吴学军(被执行人):石阡县人民法院与吴学军罚金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000.00元,至此,石阡县人民法院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4)石刑初字第99号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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