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朝明、王发才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川0522民初3085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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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0522民初3085号之一案件名称
赖朝明、王发才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审理法院
合江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合江县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当事人
赖朝明;王发才;四川万通路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川0522民初3085号之一原告:赖朝明,男,生于1959年1月23日,汉族,四川省泸县人,住四川省泸县。被告:王发才,男,生于1977年9月23日,汉族,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住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被告:四川万通路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泸州市江阳区邻玉镇石油路21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2204829670X。法定代表人:杨世林,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杨钟瑞,女,生于1986年2月13日,汉族,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住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系该公司员工,一般授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杨琴,女,生于1986年9月6日,汉族,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住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系该公司员工,一般授权。原告赖朝明与被告王发才、四川万通路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本院审查认为,因本案案情复杂,该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 判 长 赵益平人民陪审员 王坤友人民陪审员 贾朝莲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法官 助理 陈 湘书 记 员 夏云霞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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