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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某;王某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603执19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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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603执1950号
  • 案件名称

    丁某;王某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丹东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
  • 当事人

    丁某;王某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受 理 案 件 通 知 书(2021)辽0603执1950号丁某:丁某与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辽0603民初3143号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你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如为移送执行案件,写明:)××××移送执行,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请补充提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二、本案由法官/执行员负责执行。特此通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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