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某;王某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603执19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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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603执1950号案件名称
丁某;王某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丹东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丁某;王某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受 理 案 件 通 知 书(2021)辽0603执1950号丁某:丁某与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辽0603民初3143号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你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如为移送执行案件,写明:)××××移送执行,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请补充提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二、本案由法官/执行员负责执行。特此通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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