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启龙、桂阳新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003执15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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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003执1544号案件名称
杨启龙、桂阳新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杨启龙;桂阳新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003执1544号杨启龙、桂阳新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杨启龙与被执行人桂阳新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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