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宇玉、王仕碧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3433执688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川3433执688号案件名称
邓宇玉、王仕碧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冕宁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冕宁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邓宇玉;王仕碧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冕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3433执688号邓宇玉(申请执行人)、王仕碧(被执行人):邓宇玉与王仕碧人格权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439.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王仕碧自动履行完毕全部执行案款。现该案款已交付给申请执行人邓宇玉。至此,申请执行人邓宇玉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3433执688号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冕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3433执688号邓宇玉(申请执行人)、王仕碧(被执行人):邓宇玉与王仕碧人格权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439.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王仕碧自动履行完毕全部执行案款。现该案款已交付给申请执行人邓宇玉。至此,申请执行人邓宇玉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3433执688号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营口佳佳润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882执1607号之二 下一篇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杨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辽0202执7074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