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淮安普天门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0)苏0803执恢614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0)苏0803执恢614号
  • 案件名称

    淮安普天门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苏省淮安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
  • 当事人

    淮安普天门窗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0)苏0803执恢614号淮安普天门窗有限公司依据(2017)苏08民终1601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冯宵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淮安普天门窗有限公司已收到法院发放的含一、二审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共计16134元在内的冯宵宵执行款(拍卖价款)人民币381097.04元。本案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