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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县融盛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张雯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黑0521执7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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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黑0521执735号
  • 案件名称

    集贤县融盛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张雯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集贤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
  • 当事人

    集贤县融盛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张雯;张宏武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黑0521执735号集贤县融盛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张雯、张宏武:集贤县融盛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张宏武、张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据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2021)黑0521民初735号民事判决书和申请人的申请,于2021年4月1日立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需长期履行,本案结案。如被执行人未履行和解协议,申请人可以恢复对原生效文书的执行。本案此次执行到位金额49432.36元。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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