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英、桂阳新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003执13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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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003执1350号案件名称
李淑英、桂阳新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李淑英;桂阳新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003执1350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淑英与被执行人桂阳新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湘10民终881号民事调解书,经本院执行,现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交款义务,本案执行结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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