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引会、王鑫胜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晋0522执12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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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晋0522执1274号案件名称
张引会、王鑫胜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山西省阳城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山西省阳城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张引会;王鑫胜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西省阳城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晋0522执1274号申请执行人:张引会,男,生于1956年10月26日,汉族,阳城县人。被执行人:王鑫胜,男,生于1973年5月19日,汉族,阳城县人。申请执行人张引会与被执行人王鑫胜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人张引会的申请,依据阳城县人民法院(2021)晋0522民特18号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9月8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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