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翠侠、张茹萍等人格权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1324执33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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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1324执3396号案件名称
吴翠侠、张茹萍等人格权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泗洪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吴翠侠;张茹萍;张奇;王家明案件缘由
人格权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1324执3396号吴翠侠、张茹萍、张奇、王家明:申请执行人吴翠侠、张茹萍、张奇与被执行人王家明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要求被执行人支付15000.00元,本院立案受理后被执行人全额自动履行了本案债务。至此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泗洪县人民法院(2021)苏1324民初348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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