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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某、王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1227执5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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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甘1227执547号
  • 案件名称

    穆某、王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甘肃省徽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甘肃省徽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
  • 当事人

    穆某;王某某
  • 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徽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甘1227执547号申请执行人:穆某。被执行人:王某某。申请执行人穆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徽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甘1227民初546号民事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5月3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次应执行标90000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某某私下主动履行了90000元的给付义务,至此,该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内容已全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穆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次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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