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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等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陕0725民初1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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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陕0725民初1136号
  • 案件名称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等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勉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勉县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
  • 当事人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柯其富
  • 案件缘由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陕西省勉县人民法院陕西省勉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陕0725民初1136号 原告:柯其富,男,生于1968年8月20日,汉族,住武汉市青山区,公民身份号码:42010XXXX808202939。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春红,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魏权,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宝山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59XE。法定代表人:李紫绿,董事长。    被告: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青山区坊(青山区XX路XX号一冶科技大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5556。法定代表人:宋占江,董事长。    第三人:中国第一冶金建设公司综合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住所地,武汉市青山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432N。法定代表人:黄敬文,董事长。原告柯其富与被告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国第一冶金建设公司综合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07月21日立案。原告柯其富诉称,被告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将其与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定军山镇的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公司的产业整合技术改造灾后重建高炉工程分包给第三人中国第一冶金建设公司综合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第三人又将全部项目转包给原告,原告系涉案工程的实际施工人,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各方已于2019年7月2日办理完结算,结算金额为22972293元,被告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已付工程款22507481元,尚欠第三人工程款464812元。原告作为实际施工人,第三人欠付原告工程款464812元,2018年8月9日,第三人与原告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第三人对被告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享有的剩余工程款债权转让给原告,并于同日向二被告出具了债权转让通知书。但被告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及被告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至今未偿还上述欠款,原告多次催要无果,现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被告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立即支付原告债权转让款464812元,并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承担该款自2019年8月19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被告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及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本案为债权转让纠纷,是严格区分于基础法律关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的,本案案由并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被告住所地在武汉市青山区,勉县人民法院管辖该案没有法律依据,故申请勉县人民法院将该案移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管辖。本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及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且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已裁定第三人中国第一冶金建设公司综合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破产还债,本案由该院审理更能保证及时查明全部案件事实,由该院审理更为合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及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员    郭  小  欣  二〇二一 年 八 月 四 日  书 记 员    覃      柳  1968082038742010XXXX8082029399131011376794359XXXXXXXXXXXXXX555691420107178017432202107218770001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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