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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xx农林生态开发有限公司、张xx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603执13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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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603执1353号
  • 案件名称

    铜仁市xx农林生态开发有限公司、张xx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铜仁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
  • 当事人

    铜仁市xx农林生态开发有限公司;张xx;吴xx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603执1353号张xx、吴xx:你申请执行铜仁市xx农林生态开发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20)黔0603民初135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你申请执行的标的xxxxx元已执行完毕。现本案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21)黔0603执1353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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