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领良、桃江县盛宇机械厂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922执10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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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922执1066号案件名称
刘领良、桃江县盛宇机械厂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桃江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刘领良;桃江县盛宇机械厂案件缘由
劳动争议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922执1066号刘领良、桃江县盛宇机械厂:关于申请执行人刘领良与被执行人桃江县盛宇机械厂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桃江县人民法院(2021)湘0922民初47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57559.5元,本院于2021年9月3日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向本院自动履行了执行款57559.5元及受理费10元、执行费764元,案款已发放。本院认为,桃江县人民法院(2021)湘0922民初47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刘领良基于执行依据对于被执行人桃江县盛宇机械厂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执行费已由被执行人交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案以自动履行执行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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