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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磊、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04执29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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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204执2925号
  • 案件名称

    闫磊、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吉林省吉林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
  • 当事人

    闫磊;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04执2925号闫磊:本院于2021年9月28日立案执行的(2021)吉0204执2925号申请执行人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与被执行人闫磊罚金、追缴违法所得一案,依据(2021)吉0204刑初100号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闫磊应缴付罚金、追缴违法所得35650元的义务。因被执行人闫磊已全部缴纳,故被执行人闫磊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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