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缴国库、樊八文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内0622执1508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内0622执1508号案件名称
上缴国库、樊八文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上缴国库;樊八文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内0622执1508号樊八文(被执行人):与你没收,上缴国库一案,申请执行内容为随案移交的作案工具手机一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现已将该部手机移交至准格尔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至此,(2018)内0622刑初380号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刘慧宁、张春来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晋1030执192号 下一篇 湖南衡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际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湘0422民初22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