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丽萍、徐建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821执恢5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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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821执恢531号案件名称
杜丽萍、徐建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镇赉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镇赉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杜丽萍;徐建辉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镇赉县人民法院本 次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821执恢531号杜丽萍、徐建辉:本院在执行杜丽萍与徐建辉支付令一案,被执行人徐建辉已履行完毕本次执行案件所确定的法律义务,本次恢复部分的案款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镇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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